这篇文章是星洲日报的毓林兄跟我约的稿,文章刊出之后得到很多回响,很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回响,很多朋友告诉我他们看了之后很多往事浮上心头,有个同学还告诉我她姐姐的朋友看了又哭有笑,觉得这真是一篇好文章。当然,告诉我这些话的朋友们,都是年过三十的人们。
之后星洲日报的副主编兴隆兄叫我有时间给他写多一点此类质量好的文章,我愣了愣,啊,我没有想过要写什么好文章,我就写我的生活啊。我那么努力的生活着,和每个人一样的生活着,我的生活有快乐有不快乐,有时好心情有时坏心情,和大家一样,于是我的文字有着很多人的心情,如果你喜欢我的文字,那是因为你和我一样品尝着我们各自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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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9年又9個月前,1999年11月27日,快滿30歲的我在喝了電台DJ陳峰先生的喜酒之後,就頭也不回的漏夜離開了吉隆坡,此去10年,隆城美景和我不再有關聯,我的萬種風情,再也沒有人見過……因為自此以後,我就揮別了我的青春期,往我的中年人生走去。
30歲到40歲,我的人生霍然的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回想10年前的我,再看看現在的我,真有點恍若隔世的感覺──之間的改變太大,現在的我已經不認識10年前的我自己,我真的曾經是那樣的一個人嗎?落差太大,感覺很戲劇化。
很多生活習慣已從生活中剔除
10年前,我是都會麗人,住在首都一個還算高級地區的高級公寓,每天早晨穿著時髦,帶著自信的笑容開車上班。
10年後的今日,我變成一個住在華人新村裡面的安娣,時髦不再,帶著笑意的眼神通常是在看著孩子的時候出現。我每天早晨送了大兒子上學之後,牽著小兒子的手到村裡的面檔吃碗面。
10年前每天的生活內容是:為老扳辛勤工作,很努力的和朋友們吃喝玩樂。
10年後的今日,我的老闆就是我的兩個孩子,我每天的工作就是陪他們玩,和他們一起看書,跟他們沖涼,喊他們睡午覺,帶他們去散步。至於“和朋友們吃喝玩樂”這項目,徹底的從我的生活中剔除。
10年前,每天晚飯後我都坐在露台聽著好聽的音樂,看看書,靜靜看著露台外璀璨燈火的夜晚。週末和週日的節目常常很豐富,有時是連看3場電影,有時上山看夜景,有時開車到山里或海邊住上3天兩夜,日子過得寫意而豐盛。
10年後的今日,每天晚飯後督促大兒子的功課和準備小兒子随时提出的抱抱要求,有時候還得拉開扭成一團的兩個孩子。週日週末沒有差別,日子過得平淡,瑣碎,一成不變。
10年前,我名片上的頭銜是某公司某部門的經理,10年後的今日如果我要印名片,我應該會寫上:全職媽媽。
10年前別人眼中的自己是精明幹練、有主見、交遊廣闊的女子,10年後的今日,在別人眼中的自己就是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村姑。
我和10年前的我完全不同
10年前,對衣服的潮流很留意,只要潮流一過,過時的衣服就不肯再穿上身。
10年後的今日,市面上流行甚麼完全沒有概念,身上穿的衣服只有兩個要求:一是不能是純白的,要不然孩子的黑手一碰就完蛋了,二是:要容易穿,不能太複雜。一件衣服可以一穿穿上6年,忘了潮流這回事。
10年前最長兩個月一定要去修一修頭發,在任何時候,我的發型都在最好的狀態中。10年後的今日,我常常一年才剪一次頭發,每次去理發的時候,都會從鏡子里看到理發師那臉吾不欲觀之的表情。
10年前一個月看20本書是小事一樁,沒甚麼好提的,現在三個月啃完一本書算是很有成就了。10年前每週最少看兩場電影,10年後的今日,算算,這10年來只看過3場電影。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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