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朋友是养女,养父母有个亲生的儿子。当初养母要养女而不是养子,是因为要找做家务的帮手,于是朋友七岁就已经是小当家,十岁的时候能独力煮一家四口的早午晚餐。哥哥呢,什么都不用做。
朋友念完小学,养母说不用上学了,要她找份工养家。朋友不肯,养母说你要读书就自己想办法赚钱读书吧。于是朋友从预备班开始赚钱供自己读书,她在附近的熟食店洗碗,到织衣厂做临时工等,家务一样都不能少做,终于把中学念完。其实养母以为她无法赚够钱供自己才会那样说,没想到她还真能把自己供到念完中学。
念完中学后,养母说什么也不肯让她继续求学,要她到新加坡去工作,说:我不管你赚多少钱,每个月一定要给我五百元。二十年前的五百元不小,当时在小镇做个书记薪水才三百元。
朋友咬紧牙关,过着清苦的生活,每个月把五百元送到养母手中,还自修考取会计师的资格。随着新币升值和薪水的增加,养母五年前过世时,规定的‘奉养金’提高到两千五百元,二十年来这些钱让哥哥去学手艺,后来哥哥开店,经营不当倒闭,再开新店,都是用她拿回家的钱。
养母去世,她哭得像个泪人,一手一脚把养母的葬礼办得有模有样,她的哥哥躲在妈妈的房间几个小时,不让任何人进来--他在检查和整理妈妈留下的资产资料和银行存款,葬礼期间找个律师把所有的文件做好,葬礼后的第二天,律师拿了一大叠文件要她签,要她保证以后不会来争养母的财产。
她没多说一句话,签完所有文件。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